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贵州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称2020年目标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1.5%、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34.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5%、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5.5%。
建立完善市场化消纳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内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机制,适时启动汛期停机存煤补偿交易。加快建设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旋转备用等市场化补偿机制,推动开展煤电机组调峰补偿交易。探索开展风光水能互补可再生能源消纳试点。探索建立黔电送粤曲线外市场化交易,提升汛期夜间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机制。
逐步建立消纳量核算补充机制。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鼓励消纳责任主体之间通过电力交易机构开展年度内超额消纳量转让交易,转让交易价格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鼓励市场主体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对应可再生能源电量替代消纳量。
原文如下:
各市(州)、贵安新区能源主管部门,贵州电网公司、贵州金州电力有限公司: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