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其中,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是首次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在过去的五年中,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从对市场不了解、到成为市场交易的主力军,通过交易达成市场电价。售电公司促进电力回归商品属性,由供需双方市场定价的改革初心得到了初步实现。

更加重要的是,由于来自不同行业的市场主体汇集于售电市场交易,产业联动升级,带动市场主体跳出各自行业固有的认知局限,创新服务意识,增强自主活力,使得市场建设不断推陈出新,在实践中积累了经验,也提高了认识。

(一)售电公司是衔接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随着市场化用户比重不断增加,零售市场单体用电量将不断降低。此类用户年用电量集中于1000万千瓦时及以下甚至更低,电力负荷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分散性等特点,难以开展负荷预测,同时不具备参与批发市场集中交易的能力。此类用户比较分散,个体数目多,总用电量占全网用电量的1/3甚至更多。

通过售电公司将此类用户整合参与批发市场,既可以整合用电负荷特性,改善电力系统的运行环境,同时售电公司的性与资金实力也可大幅降低此类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成本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