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快速推进,售电市场建设是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电改首次在我国电力市场中开展售电侧改革,引入了充满活力的售电公司这一市场新兴主体,实现双侧市场同时放开,开启终端能源消费的新模式,引导综合智慧能源发展。


经过五年的实践,售电侧市场从初创时的摸索前进到目前的有序发展,期间所积累的经验、教训是引导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下一个五年”的宝贵财富。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研究俱乐部” ID:nyqbyj 作者: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铮浩 赵晓东 韩放)

一、电改带来的主要变化

过去的五年中,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不断深入,电力行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

(一)市场交易比重不断扩大。自中发9号文发布至今,各省市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快速攀升,比重不断增加,如图1所示。2019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已达约2.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占当年全社会用电量的39%。2019年6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的发布,标志了市场化交易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

(二)市场交易机制日趋成熟。根据9号文及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全国各省(区、市)也编制完成了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以准入、退出、结算等为内容的交易机制已基本形成。优先发用电制度、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转让、辅助服务交易等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品种不断完善和丰富,电力期货、输电权交易和容量市场建设进入研究探索阶段。8个电力现货试点完成试运行,意味着2020年在部分试点区域启动连续现货运行已具备可能性,部分具备条件的省份也将总结试点经验启动试运行。

注:2015~2017年数据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内蒙古电力公司数据合计,2018~2019数据引自中电联

图1 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增长趋势

(三)市场化价格机制逐步理顺。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启动,跨省区特高压线路输电价格、区域电网输电价格以及全国各省(区、市)输配电价完成核定并进入第二周期核价。特别是,国家能源局2020年1月22日发布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市场化用户用电价格包括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辅助服务费用等,促进市场化用户公平承担系统责任。终端用电价格构成明确,如图2、图3所示。

(四)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大幅提升。近年来,通过市场化交易不断优化供需关系,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如图4所示。2019年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终端电力用户,特别是市场化终端电力用户对自主采购可再生能源的需求进一步提高。

(五)售电市场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3月13日,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的售电公司已超过4千家,如图5所示。当前全国电力市场注册用户超过十万家且多数为大中型电力用户,售电市场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售电市场包括发电主体与售电公司部分电力大用户直接对接的批发市场以及售电公司与电力大用户、中小型电力用户直接对接的零售市场。随着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或完全取消,大量小型电力用户进入零售市场,亟需通过售电公司进行负荷集成与统筹组织。